温州职工离职后公积金如何处理?附近期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发布日期:2023-10-07 17:14:55   来源 : 温州本地宝    浏览量 :639
温州本地宝 发布日期:2023-10-07 17: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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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职工离职后

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缴存职工离职后

如果不继续缴纳公积金

那公积金账户余额该如何提取呢

下面一起了解下


职工离职后,温州住房公积金如何处理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的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一、线上办理渠道

1、“浙里办”APP

2、浙江政务服务网

3、支付宝(市民中心)


办理流程(以“浙里办”APP为例)

首页点击“公积金”,或者搜索“住房公积金”即可进入服务;

点击“公积金提取”进入提取页面,选择“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住房公积金”这个选项进行办理。


二、提取额度

可提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温州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

每年可以办理吗?

具体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需要租赁合同吗?

小伙伴对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

的一些问题

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无房租赁提取温州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一、提取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度最高为1600元

职工可按月申请提取,也可多月申请一次提取;单次提取的月份不超过12个月,已提取的月份不重复计算。


二、办理途径

1、“浙里办”APP;

2、浙江政务服务网;

3、支付宝(市民中心);

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大厅。


办理步骤(以“浙里办”APP为例)

1、打开“浙里办”APP,点击首页“公积金”模块或者在搜索框输入“住房公积金”进入页面,点击“公积金提取”—“租赁自住住房”;


2、人脸识别后进入进行办理,根据页面核对基本信息及填写提取的金额等进行提交,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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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还贷期间可以申请增加贷款额度吗?

答:公积金贷款额度以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核定为准,在贷期间不支持更改。


还贷期间可以申请调整贷款利率么?

答:公积金贷款利率以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家庭名下房屋套数为依据而认定的,在贷期间不支持更改。如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全国统一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文件,则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


公积金贴息贷款置换成公积金贷款后怎么还款?

答:公积金贴息贷款置换成公积金贷款后,未签订内转还贷协议的借款人仍从原已指定的还款银行卡内扣款;已签订内转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及配偶,先提取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后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若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均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则从借款人原已指定的银行还款卡中划扣当月应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合计额。


公转商贴息贷款置换后,怎么申请签订内转还贷协议?

答:线上途径:借款人可在“温州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在线服务-辅助功能-公积金内转还贷申请中办理。

线下途径:借款人及配偶可携带夫妻双方的有效身份证、结婚证同时前往贷款地公积金机构办理。


在浙里办申请提取时为什么提示“职工存在未完成的支取信息”?

答:❶每月16日-25日为我中心归集、还款入账结算时间,如在此期间内存在未结算单据,线上发起申请将提醒存在未完成的支取信息。

❷职工已成功提交提取申请但事项未办结,再次发起提取申请的,将提醒存在未完成的支取信息。


翻建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么?

答:缴存职工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在建造、翻建、大修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建造、翻建住房参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填发时间;大修住房参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时间。










温州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地址、咨询电话







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会展路1268号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2.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鹿城管理部

办公地址:会展路1268号市民中心A栋2楼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传真号码:88928712


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湾管理部

办公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东裙楼三楼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传真号码:86388702


4.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瓯海管理部

办公地址: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公积金窗口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传真号码:88525494


5.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

办公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公积金窗口

办公地址: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溪桥西路8号)二楼公积金窗口 

咨询电话:12329

投诉电话:61607172 传真号码:61607180


6.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

办公地址:浙江省瑞安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文庄路777号)20-35号窗口

办公地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塘下管理站(温州市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区规划1路塘下法院西侧)公积金窗口

办公地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安分中心(温州市瑞安市安阳街道罗阳大道596号)公积金窗口

投诉电话:12329

传真号码:65856163


7.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嘉分中心

办公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嘉宁街21号房管大楼一、二楼 

咨询电话:12329

传真号码:57757010


8.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洞头分中心

办公地址: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海兴路13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传真号码:63389600


9.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成分中心

办公地址:文成县大峃镇文青路行政审批大楼十二楼 

咨询电话:12329

投诉电话:67832518

传真号码:67830219


10.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

办公地址: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阳分中心(兴良路2号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公积金综合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水头镇凤起大道59号北港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传真号码:63160300


11.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泰顺分中心

办公地址:泰顺县政务服务中心(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公积金窗口

咨询投诉电话:12345

传真号码:67587775


12.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苍南分中心

办公地址:灵溪镇春晖路99号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投诉电话:12329

传真号码:68757028


1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港分中心

办公地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68626106、68626107、68626108


服务时间:

夏令时:8:30-12:00 14:30-17:30

冬令时:8:30-12:00 14:00-17:00。

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全市公积金各管理机构业务大厅服务时间以当地政务服务局统一安排为准,可能略有差异。具体请咨询12329服务热线或拨打12345转接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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